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重点镇规划编调工作的通知
(冀建村[2003]124号)
各市建设局、规划局,省农垦局:
为进一步促进重点小城镇健康发展,提高建设水平,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决定对重点镇规划进行编调,目前规划编调工作已经开始,现将规划编调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重点镇规划编调工作情况
针对重点镇普遍存在规划水平低,不适应当前形势要求的情况,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共同到小城镇调研,制定了重点镇规划编调工作方案。在省级财力紧张的情况下,筹措资金500万元,专项用于补助、支持50个重点镇做好规划编调工作。为尽快启动规划编调工作,省建设厅组织专家对各重点镇规划现状进行了评审,明确了重点镇规划编调任务。2003年2月11日,省建设厅、财政厅联合召开了全省重点镇规划编调工作会议。会上,公布了专家评审意见,根据规划任务量确定了财政补贴资金,重点镇与规划设计单位签订初步协议40份;另有4个由外省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规划项目,须将项目原规划合同书报送省建设厅确认,在规划编制完成通过成果验收后,由省建设厅统一支付规划编制补助资金。
大多数政府及主管部门非常重视重点镇规划编调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了规划编调工作的整体推进。也有个别镇和建设局,尚未充分认识这次规划编调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自身规划存在的问题,工作不积极,推诿扯皮,过分强调规划编调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味依赖补贴资金,造成不良影响。请邯郸市政府、石家庄鹿泉市政府认真做好磁洲镇、铜冶镇规划编调的督导工作,在3月底前向省建设厅报送规划编调工作计划,并按规划编调资金尽快签定规划设计合同。
二、充分利用财政资金,齐心协力做好规划编调工作。重点镇对全省小城镇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规划编调是重点镇全面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落实“三下乡、五服务”工作的具体实践,各级政府、各部门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时完成。
(一)成立协调机构。省成立由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牵头,各市规划局(建设局)、各重点镇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河北省重点镇规划编调工作指导联络组”。各地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充分发挥联络组成员的重要作用,落实配套资金,对规划编调进展情况进行及时调度,保证规划编调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按照“高标准、高起点、突出特色、适度超前”的原则编制重点镇规划。规划设计单位要立足当地实际,对小城镇进行合理定位,突出产业特色,使规划编制与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要根据当地历史、文化和风土人情,突出建设风格特色。规划设计单位要抽调精干力量,借签国内外、省内外先进经验,确保编制出一流水平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