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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监察厅、扶贫办、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南疆四地州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的通知

  3.挪用扶贫资金,用于其它建设。克州本级挪用各县财政扶贫资金326万元;墨玉县挪用财政扶贫资金291.7万元,至今仍有109.3万元未追回,策勒县挪用财政扶贫资金128.8万元,至今仍有28.2万元未追回,皮山县挪用财政扶贫资金7万元;阿合奇县挪用财政扶贫以工代赈资金200万元用于发工资,县财政局挪用财政扶贫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62.68万元外借给市场开发中心、县建筑公司、县水电局、县农机局等;1999年英吉沙县财政局挪用以工代赈资金200万元用于发工资,至今尚未归还;将以工代赈资金37万元挪用给县果品厂建保鲜库,该厂已破产,资金无法收回。
  (二)不执行项目审批计划,随意变更扶贫项目和资金用途的问题较为严重。喀什地区岳普湖县交通局1999年挪用以工代赈阿洪鲁克乡道路项目工程款66.3万元,用于非计划乡道路建设。和田地区在收到自治区下发的财政科技扶贫项目文件后,不下达具体的项目计划,只在《关于下达2001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中提到安排“墨玉县财政支持科技扶贫资金”176万元,墨玉县将财政科技扶贫项目变更为科技扶贫素质工程建设,大量资金用于与科技扶贫无关系的开支上,如购买计算机设备、数码相机、办公桌椅和乒乓球案子。
  (三)违反扶贫资金管理规定,财务账目中存在着较多的问题。
  1.部分单位挤占扶贫资金。皮山县1999年-2002年财政扶贫资金专户中发生暂借款110万元,借款单位有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农机局、热电厂、教育生产服务公司等,借款期限从几天到一年不等。柯坪县2002年财政扶贫资金专户中有150万元被外借。
  2.多头开户。墨玉县在3家银行开设6个扶贫专户,扶贫资金在6个专户中倒来倒去。策勒县在开设的扶贫专户中,常发生资金窜户现象,给管理带来困难。
  3.财务混乱,存在账目不全、科目不清、收支不入账的问题。墨玉县加罕巴格乡对财政扶贫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的收支情况连续几个月不记账。
  4.滞留严重。检查中发现,截止到10月份,策勒、墨玉、皮山、柯坪、疏附、英吉沙等县财政扶贫资金专户余额共计8244.37万元。仅皮山县科克铁热克一个乡2001年扶贫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1211万元,仅支出148万元,乡财政滞留扶贫资金1063万元,大量的资金处在难以监控状态。
  (四)被大量挤占、挪用的扶贫贴息贷款回收困难。据不完全统计,重点抽查的8县1市中,2001年前被挤占挪用扶贫贴息贷款3081.65万元,用于搞建设和其他方面的支出,目前能收回的仅有30%。皮山县木奎拉乡政府挪用扶贫贴息贷款23万元,购买摩托车和旅游支出。策勒县1992年把用于种植西红花的49万元在乌鲁木齐购买土地,建驻岛办事处至今未还。喀什地区疏附县木什乡挪用扶贫贷款44.4万元修建办公楼,15万元购买汽车。皮山县桑株乡波斯干油路工程项目中,县交通局用扶贫资金支付小汽车保险费、审验费、修理费、养路工种地农业税、接待等费用43575.5元。和田县用扶贫资金1万元支付司法局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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