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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成都射击运动学校学生住宿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成都射击运动
学校学生住宿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
(成价函[2003]71号 2003年3月26日)
市体育局:
你局成体竞字[2003]3号《关于核定射击、射箭重点班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现行收费政策规定,结合射击运动学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收费批复如下:
一、
学生住宿费,每人每月90元;
二、
学生借读费,每人每月60元;
三、
培训费,包括训练、枪、弹、弓箭器材消耗补偿等,每人每月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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