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整治力度,查处非法经营。各地采取了有力措施,对手续不全或存在安全隐患难以整改的气站坚决予以取缔;对不符合规范需要整改的,采取有力措施监督整改。如汕头市取缔15家非法气站;潮州市针对历史遗留问题,采取撤、并、改、迁等形式,对原有的非法气站大动《手术》,关闭了20多家气站;揭阳市也关闭了4家;湛江市停业整顿1家,取消企业资质证书1家;各地共发出整改通知194份,取消销售点906个。
(四)规范液化气市场,抓好市场源头管理。珠海、江门、佛山、惠州、清远、东莞等市在建立钢瓶集中管理、配送服务、品牌经营的管理制度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努力实现瓶装液化气从生产到运输、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和安全得到有效控制。燃气企业通过收购、托管用户自备瓶、发展企业品牌瓶,也进一步清理出大量不合格的在用钢瓶。据不完全统计,各地共清理出不合格的钢瓶31900余只。陆丰市在新闻媒体曝光该市残旧钢瓶泛滥的新闻后,立即开展了一次大清理行动,清理出过期钢瓶1万余只;阳江市大力推进市区瓶装供应站建设,第一批设立瓶装供应站18个,并计划今年上半年全部关闭不具备改造为供应站条件的代客充气点。
(五)抓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素质。在整治过程中,各市认识到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素质的重要性,举办了燃气企业站长、安全员以及一些重点岗位的从业人员培训班,并积极派人参加建设厅举办的燃气政策法规研修班,较为系统地学习燃气安全管理基本知识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大大提高了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二、存在问题
(一)一些城市燃气管理机构不健全,执法队伍不落实,仍然存在管理不到位、执法力度不够的现象,影响了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部分城市对建立钢瓶固定充装的经营管理制度方面还存在思想认识不足、工作力度不大、进展缓慢等问题,个别城市还没有按照规定制定本市取缔代客充气经营、发展瓶装气配送服务设施的具体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一些城市在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方面把关不够严格。经省检查组抽查的11个地级市的30多个储灌站中,仍有相当数量的储灌站存在一项或多项强制性指标不达标等问题。
(四)部分企业缺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难以达到省的要求,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有待提高。
三、下一阶段工作的几点意见
全省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少,各地要针对整治验收检查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结合当前的改革形势和发展需要,重点抓好落实、巩固和提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