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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关于2002年全省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验收情况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2002年全省
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验收情况的通知
(粤建建字[2003]57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城建、市政、公用)局:
  我省的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前年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去年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建设厅印发的《广东省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依法整顿,综合治理,巩固提高,务求实效”的要求,认真制定整治方案,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跟踪落实,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完成并抓出成效。省建设厅于2003年1月6日至10日组织有关人员,对11个地级市的燃气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现将检查验收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2002年各地燃气专项整治的主要成绩
  2002年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深入开展了储灌站、气化站、瓶组供气系统等燃气设施的安全检查整治,重点抓好前年检查验收不合格的燃气设施的整改落实工作;二是进一步取缔了一批非法经营的燃气站点,全省共取缔无证经营销售点906个,关闭整改不合格的储灌站40多个;三是进一步规范瓶装液化气销售市场,积极推行钢瓶集中管理、配送服务、品牌经营的管理制度;四是开展各级燃气主管部门业务骨干、燃气企业站长及安全员等重要岗位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各类受训人员达1000多人。
  各地的主要经验和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各地按照省建设厅的工作部署,成立了整治的工作机构,制定了整治的方案,召开现场会或动员大会,从认识、责任、制度、素质、检查监督几个方面入手,明确有关部门的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促整改、促提高。同时通过新闻媒体的宣传和派发安全用气小册子,进一步普及燃气安全和使用知识。
  (二)目标明确,深入整治。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各市大规模的检查行动中,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整治。如东莞市为抓好整治工作,委托南粤市政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对全市23家储灌站按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安全评估,提出整改意见;惠州市采取分区域负责清理整治的办法,对全市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整治和反复检查;湛江市遂溪县从县政府、建设局、燃气企业到销售网点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做到责任落实到人。各地还想方设法监督整改资金到位,确保落实整改措施,如汕头市整改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清远市也投入了1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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