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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五个部门关于地质险情和危房排查工作检查情况的意见的通知

  一、排查工作初见成效
  各地区均认真贯彻落实了“渝委办发电[2001]39号”和“渝办电[2001]42号”文件精神,认真吸取武隆“5.1”地质灾害事故的教训,充分认识到当前地质灾害防治下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高度重视地质险情和危房排查工作,在技术力量不足、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做了大量的工作,排查工作达到了预期目的。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一认识
  各级政府通过召开政府办公会议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对本地区地质险情和危房排查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同时成立了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书,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落实了责任。各级领导和广大工作人员,通过深入学习和动员,深刻认识到地质险情和危房的危害性,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地质险情和危房排查工作。
  (二)深入排查,摸清了地质险情和危房基本情况
  2001年5月初,各地按渝委办发电[2001]39号文件的要求,对地质险情和危房进行了初步排查。从6月初起各地区按渝办电[2001]42号通知要求,对地质险情和危房情况作了进一步深入细致的彻底排查。各级政府要求项目业主组织项目自查,然后再进行复查或联合检查,基本摸清了本地区的地质灾害及危房隐患情况,为进一步做好防治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组织领导下,高度重视工程建设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成立了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开展了拉网式检查,并将排查情况及相关统计表按时上报当地政府和市建委。
  (三)积极处置,加强督办,突出重点,应急治理
  各地对已经排查出来的隐患,遵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准参与治理”的原则,积极进行了处置。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突出重点、对危险性大、危及人口多、造成损失较严重的隐患,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加以整治对险情规模大、一时又无法治理的隐患点制定了防灾抢险预案,落实了应急措施对特别危险的高切坡、危岩滑坡地带或危房的居住群众实施了紧急转移或搬迁。对于重点隐患,治理进展困难或责任单位难以落实的隐患,一些地区(如巴南区、由岸区、沙坪坝区、彭水县等地)主要领导深入现场,召开整治工作办公会,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防治工作,控制和处理险情。由于各地加强了防灾意识,对隐患险情基本能够做到处置及时、措施得力,已成功避免了多起灾害性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库区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移民迁建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绝大部分区县能够结合实际情况,在移民工程建设中采取积极防治的态度,集中力量,加强了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特别是前缘在135米水位线下的项目)的可研、规划立项等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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