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厅关于电子
政务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冀建办[2003]22号)
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
建设部《关于开展建设事业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的通知》(建科函[2003]26号)及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文件要求,推动我厅电子政务工作,建设好全省重点业务监管信息系统,现就电子政务建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国家"三网一库"的基本架构,建设厅将在全省建设系统建立省级统一的信息平台,统一的综合数据库,由省建设信息中心实行统一管理。请各单位、各部门要以应用为主导,结合实际需求,统筹考虑,分步实施,避免重复建设,求大求全,造成资金浪费。
二、各处室、各单位不得再建设独立网站,省建设厅将逐步对现有网站资源进行整合,集中建设和完善"河北省建设厅"和"河北省建设信息网"互联网站,使之成为建设厅统一的、权威的对外公众信息发布网站。
三、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所需项目开发费用由委托方负担,网络运行等费用由厅机关统一落实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