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人高考登记表;
2、学籍表;
3、学习成绩表;
4、毕业生登记表;
5、授予学士学位(限于本科毕业)的证明材料等。
对于经成人高等教育形式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应将其学历、学位填写为:如,电大本科毕业、×学学士。
(十)各级党校学历教育的检查认证,根据中央组织部和省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规定精神办理:
1、接受党校教育的,主要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
2、接受党校教育获得的研究生、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学历的,应填写为:如,××党校研究生毕业;
3、凡在工作期间利用业余时间不脱产接受党校教育获得学历的,应注明“在职”,填写为:如,××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如为通过党校函授教育毕业的,应填写为:如,××党校函授本科毕业;
4、1993年及以后毕业的,其毕业证书须加盖“中共湖南省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证书专用章”或“中共湖南省委干教工作领导小组证书专用章”钢印,方为有效。
凡符合中央中发[1983]14号、[1990]15号、[1995]11号、[2000]10号文件规定要求,参加各级党校的培训班(含理论班)、中央党校和省级党校举办的学制2年以上班次、中央党校和省级党校的函授教育,并学完必修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可取得同国民教育相对应的学历和待遇。各级党校学历教育形成的相关材料,也应归入干部本人档案。行政学院教育学历、学位的认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十一)通过军队院校教育获得的学历、学位,应根据干部档案材料,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检查认证。
(十二)各级各类高等教育机构举办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是一种非学历、学位教育形式。对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不论其是否取得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毕(结)业证书,都只能视为干部的一项培训经历,而不是研究生学历或学位。
根据国家教委、人事部(88)教高三字006号文件规定精神,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是学员经过学习考试合格,表明已经达到了岗位所需要的大专层次专业知识水平的一种证明,只在本行业本专业的工作范围内适用,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等的参考依据,不等同于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其文化程度填写为:大专专业证书。
(十三)回国留学生在国外学习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证。按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有关事项的规定,我国办学机构与境外单位合作办学,学校法人应是中方代表,即合作办学要以我方为主,在我方不能发毕业证书的情况下,由境外合作方所发的毕业证书不予承认。
六、干部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备案登记和干部学历、学位认证呈报制度。经过这次干部学历、学位集中检查清理之后,要把对干部学历、学位的检查认证,列为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并逐步走上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为此,决定从今年9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干部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备案登记和干部学历、学位认证呈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