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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关于检查清理和规范管理干部学历学位的实施意见

  1、高中毕业生登记表;
  2、高考报名表;
  3、报考高校志愿表和高考成绩单;
  4、高校学籍登记表并附成绩单;
  5、高校毕业生鉴定表;
  6、高校毕业生登记表;
  7、授予学士学位(限于本科毕业者)的证明材料。保送生则由保送材料替代入校时的相关材料。
  (六)硕士研究生毕业时一般应有如下材料: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本科毕业后工作4年或4年以上在职人员向教育部指定院校申请参加单独考试的还须有专家推荐表;
  2、硕士研究生学籍登记表;
  3、学业成绩记载表;
  4、硕士研究生毕业登记表;
  5、授予硕士学位决议书等。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一般应有如下材料:
  1、硕士学位课程成绩登记表;
  2、硕士学位申请表;
  3、1995年1月1日后提出硕士学位申请的,须具有外语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4、1999年9月1日以后提出硕士学位申请的,还须具有学科综合科目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5、授予硕士学位决议书。
  在职人员最低应有本科毕业才能报考攻读专业硕士学位,毕业时一般应有如下材料:
  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入学登记表;
  2、硕士学位课程成绩登记表;
  3、硕士学位申请表;
  4、授予硕士学位决议书。
  (七)博士研究生毕业时一般应有如下材料: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
  3、博士研究生学籍登记表;
  4、学业成绩记载表;
  5、博士毕业生登记表;
  6、授予博士学位决议书。
  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的,须是硕士学位获得者,一般应有博士研究生课程成绩登记表、博士学位申请表、授予博士学位决议书以及其它相关材料。
  凡通过在职学习获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博士学位的,应将其学历、学位填写为:在职研究生毕业、×学硕士或×学博士。凡在职攻读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只能获得学位,其学历状况仍填写其入学前的学历,其学位填写其所获得的学位,如:大学本科毕业、×学(硕)博士。
  (八)根据有关文件精神,1970—1976年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学员的学制,当时规定“普通班暂为2-3年”,学习期满毕业时已由学校颁发了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为“大学普通班”。
  (九)经过成人在职高等教育如电大、函大、职大和自考等取得学历、学位的,一般应提供如下归档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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