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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事局关于发布2003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指导性工资增长原则及水平的通知

天津市人事局关于发布2003年天津经济技术
开发区企业指导性工资增长原则及水平的通知
(津人发[2003]48号)


开发区各用人单位:
  根据2002年开发区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在参照天津市发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及开发区企业薪酬福利调查统计数据的基础上,现将2003年开发区企业指导性工资增长原则及水平予以发布,供参考。
  特此通知

                          二00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03年开发区企业指导性工资增长原则及水平

  一、2002年经济状况
  2002年开发区经济继续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增长,整体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为推动天津市及滨海新区的跨越式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全区经济总量达到了新水平,实现了新的突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80亿元,比上年增长30%,是自1998年以来最快的增长。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现价)突破千亿大关,达到1031亿元,可比增长30.3%,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完成1001.60亿元。支柱产业优势地位进一步加强,全区电子通讯、医药化工、机械制造、食品饮料等四大行业共完成工业产值942.85亿元,比上年可比增长33.6%,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91.4%。按增加值计算的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21.08万元,可比增长27.2%。
  二、2002年工资状况
  根据开发区2002年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2002年度全区从业人员共有20.5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9万人,劳动报酬(实得)34.14亿元,其中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27.65亿元,中方从业人员人均月劳动报酬(实得)1403元。天津市公布的2002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154元。开发区企业薪酬福利调查统计数据显示,电子通讯、生物医药、机械制造、食品饮料四大支柱产业从业人员人均月实得收入为2544元。
  三、2003年工资增长建议
  200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实现天津新阶段“三步走”战略目标的重要一年,为确保开发区招商引资任务的完成,为进一步做好吸引高新技术企业和高级人才工作,保证和满足支柱产业和重点企业的人力资源需求供给,2003年我区工资增长仍然要在保证提高职工总体工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的基础上,适度拉大高级人才、高级管理人员与一般职工的工资差别,以体现开发区的社会进步。
  四、2003年指导性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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