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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开展2002年度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开展2002年度
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的通知
(琼计价管[2003]310号 2003年4月1日)


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
  为加强和完善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制止乱收费,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1998]2084号)有关规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02年度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全省不作统一规定,年审时间和做法由各市县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年审内容除按照计价格[1998]2084号第十四条规定的审验内容外,还要着重对收费收支以及市县和有关部门越权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审查。
  二、各市县对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要予以重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精心制定年审工作方案,组织力量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在工作过程中要相互配合,并且争取财政、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支持,力争完成好2002年度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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