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期间,除各地自行安排宣传活动外,全省要统一开展以下活动:
1、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在系统内召开动员会,就活动开展的目的、意义和要求进行层层发动,并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责任到人。
2、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在当地电视台或报纸发表专题讲话或文章,讲明开展扩面续保专项活动的目的意义,动员各类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保。
3、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主管负责同志要在当地报纸以答记者问的形式阐述有关参保的政策规定、断保的危害及健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等。
4、在四月份的第一个周末,全省统一开展扩面续保宣传日活动。
(二)摸底排查和登记入保。从宣传发动开始到7月15日期间,各地要根据扩面续保重点,逐企业进行摸底排查,掌握底数,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尽快将其纳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在这一期间,各地应做好以下工作:
1、与工商、税务、统计、乡镇企业主管部门以及各行业协会和个体协会加强联系,摸清扩面对象的底数,逐一排查,将符合纳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分批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敦促其办理登记参保手续。
2、与工会组织加强联系,鼓励、督促应参保而未参保企业的工会组织,将养老保险作为平等协商、鉴定集体合同的主要内容。
3、对各类中断缴费人员建立专门数据库通过原企业、社区组织、再就业工作机构、就业服务机构以及各种劳动人事代理服务机构等多种途径,了解并掌握其去向,逐人发放《社会保险缴费接续通知书》,告知其尽快办理接续手续。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开设专门窗口,为寄存档案的灵活就业人员、通过市场就业的各类人员提供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服务。
4、对扩面重点户的法人代表和工会组织负责人举办专门培训班,讲明政策,促其参保。
5、通过新闻媒体对积极参保的企业及法人代表进行表扬、宣传其事迹;对拒不参保的难点户及法人代表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6、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劳动保障监察、劳动关系、职业介绍等部门相互配合,共同行动,将养老保险扩面与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结合起来,将养老保险续保与劳动就业服务结合起来,并联合经贸、工会等部门,依法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人员予以惩戒。
(三)总结验收。要在7月15日至7月31日期间,搞好这次扩面续保专项活动的总结验收工作。
1、各地要在7月15日以前对这次专项活动的成效、经验、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作出认真总结,上报当地政府和省厅。
2、省厅于7月15日至7月31日期间抽调人员组成检查验收小组,分赴各地进行检查验收,对各地的工作做出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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