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深化“放心”工程生产过程的监督。“放心菜”、“放心肉”、“放心豆制品”工程在我市已实施多年,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03年要继续将其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切实抓好,并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以完善和提高。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生猪产销安全网络,联防县(市)由11个扩大到13个,推行生猪耳标管理制度;实施蔬菜产地标志卡管理制度,加强验证工作,重点对种菜的外来户和蔬菜专业大户、村进行监督,同时积极接洽省外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把外来菜的质量控制前移到生产环节;实行豆制品产品定期检测和目录登记制,定期向社会公布产品质量信息。
三、建立健全检验监测认证体系
1、建立监督检测网络。按照“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加强农产品检测检验机构建设。建设完善市农产品监测中心和市农产品检测站,建立产地环境市级监测中心,加强区、县(市)监测站以及重点乡镇(基地)和市场的监测点建设,不断提高检测检验水平。完成全市优势农产品产地环境(土壤、灌溉水、大气)的抽样调查,并建立100个产地环境监测点。通过抽样调查,为农业投入品的依法使用、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合理布局和产地环境的整治提供科学依据。
大力推进上市农产品的全面检测,建立以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自检、社会中介检验检测机构接受委托检验和执法机关监督抽检相结合的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和工作网络。今后,凡申报市级安全农产品及基地、加工企业等必须有相关资质机构出具的土壤、水、大气等检测报告。
2、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认定工作。建立杭州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认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认定委员会),制订食用农产品认定标准及办法、程序,设计认证标志,加快我市安全食用农产品的认定工作。凡符合认定标准的加工企业和产品,一律使用“杭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工企业”和“杭州绿色农产品”标志。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各办公室按职责牵头组织开展,提请认定委员会和领导小组审定。同时,积极选择条件较好的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和农产品,分别推荐申报国家、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
3、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抓好标准实施工作。制订5大类16种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表以及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绿色零售市场标准。完成20项市级农业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队伍,由生产、加工和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农技骨干、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培训,经过培训,全市持有标准化资格证书的农技人员达到100人以上,有20家以上企业通过市级安全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质量认证;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加工企业要落实专人负责标准化工作,每个乡镇配备兼职标准化管理人员,重点村配备兼职标准化生产辅导员;建立8—10个标准化生产实施示范点,有计划地推进农业标准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