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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3年杭州市发展安全食用农产品(“三绿工程”)工作的实施意见[失效]

  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2003年我市发展安全食用农产品(“三绿工程”)的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是:
  一、切实加强对安全食用农产品工作的领导
  各区、县(市)政府要从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增加农民收入出发,参照市安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模式,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和工作网络,明确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重点区、县(市)要实行区、县(市)长负责制。各县(市)的工作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进一步与市区工作接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要做好辖区内的宣传教育和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围绕共同的工作目标,立足本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安全食用农产品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下设的生产、加工、流通和标准化4个管理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既要各有侧重,又要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凡涉及“放心菜”以及安全农产品生产、生产基地认定管理的工作由市农业局(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凡涉及农产品加工企业及产品的质量安全和综合协调的工作,由市农办(加工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凡涉及“放心肉”、“三绿工程”的工作,由市贸易局(流通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凡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的标准化工作和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的管理工作,由市质监局(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涉及农产品认证的工作,由市质监局(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和市农业局(生产管理办公室)共同牵头。
  二、进一步抓好农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
  一是建设好生产基地。根据杭州市都市农业实施意见,市、区(县、市)联动,全面、科学规划安全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有组织、有计划地分步实施。要按照省里提出的“七个有”(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有一定的规模或集中连片,有技术规程,有产品质量标准,有完善的基地质量管理制度,有品牌或注册商标,有产销合作组织)的统一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出台具体的建设指标体系、政策扶持体系、工作管理体系等,抓好基地的建设工作。基地的建设不仅要注重硬件建设,更要注重软件建设。要在管理上下功夫,建立规范的生产管理规程和质量保证体系;以标准为纽带,带动农户实现产业化经营,做到建一个见效一个,辐射示范一片,真正起到带动作用。
  二是规范农业投入品管理,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在目前已全面禁用5种农药的基础上,依照《杭州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它法律法规,加强对农药销售和使用的管理,继续大力查处假冒伪劣和违禁化肥、农(兽、鱼)药、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等违法行为,并集中力量研究、开发、引进新技术、新农(兽、鱼)药、新肥料,筛选替代的新品种。与此同时,在生产中全面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重点推广优质专用抗逆高产新品种、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精准农业生产技术、养殖场环境控制、安全的包装材料、保鲜技术、加工工艺、运输方式以及以冷链为核心的储运技术等,进一步规范生产行为,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产品竞争力,提高生产者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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