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动工业结构调整,努力提高工业经济竞争力。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有重点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工业化进程。
发挥比较优势,拉长产品链条,发展壮大支柱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支持农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促进食品工业形成品牌和规模优势,加快莲花集团200万吨小麦加工转化、天冠集团30万吨燃料乙醇及双汇集团肉类加工产业化工程建设。进一步扩大现有氧化铝企业生产能力,抓住电力体制改革的机遇,推进铝电联营,发展铝的精深加工,提高铝工业竞争力。继续抓好开封炭素、安钢120吨转炉等项目建设。积极发展天然气化工、石油化工和煤化工,做好义马煤气利用和完善项目的前期工作。提升输变电设备、大型成套装备、工程和农业机械、汽车及零部件的制造水平,做大做强机械装备工业。引导草浆造纸企业建设150吨碱回收工程,开工建设濮阳、焦作、新乡林纸一体化项目,加快信阳林纸一体化项目的前期工作。以发展服装面料、装饰面料为重点,加快骨干纺织企业改造和产品升级。抓好年产10万箱以下小烟厂关停和年产10万箱以上卷烟企业的战略重组,提高名牌卷烟产品的生产和竞争能力。
积极发展对经济增长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产业,优先发展信息产业。加快发展电子基础件和元器件、电子信息材料、信息安全产品、IT产业专用电池和大型应用软件等产品,努力形成信息制造业竞争优势。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引导企业采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和制造技术,积极推行系统集成、在线检测、物料配送、企业管理的信息化。实施电子政务工程,进一步发展电子商务。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公共信息网络平台和用户接入网工程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在生物技术、新材料、现代中药等领域扶持一批产业化项目。
加强产学研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洛阳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把发展区域经济、特色经济和城镇化结合起来,抓好上街、长垣、漯河、濮阳、鹤壁等特色工业园区的试点,发挥集聚效应。引导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机制创新。支持驻豫军工企业改革发展。依法关闭破坏资源、严重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四)培育和扩大消费需求,积极发展服务业。继续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者的收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8亿元对粮农进行补贴,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进一步清理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政策和不合理收费,增加农民劳务收入。尽快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减轻农民电费负担。按照国家要求和部署,增加对“两个确保”、城市“低保”和再就业的投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并相应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
把发展服务业作为扩大消费、增加就业的着力点。继续把“三点一线”景区建设作为重点,提高设施水平,增强服务功能。全面推进南太行、伏牛山旅游区连线连片开发,建成洛阳至栾川旅游快速通道。普遍推行购房入户政策,大力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满足低收入阶层住房需求。发展住房二级市场,扩大住房、汽车等消费信贷,鼓励发展租赁消费等消费形式。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扩大助学贷款,促进教育消费。结合郑州现代化商贸城和洛阳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培育连锁经营龙头企业。积极推动政府管理和社会服务的社区化,发展各种便民服务,在郑州、洛阳、新乡等市进行社区服务业发展试点。运用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社区服务业基础设施和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建设。
(五)加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就业问题。鼓励发展就业容量大的个体私营经济、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积极开发物业管理、养老托幼、家政服务、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社区就业岗位。引导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转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继续开展再就业援助,城市公益、公用工程建设和管理用工优先安排特殊就业困难群体。鼓励和支持下岗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全面清理对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认真落实税费减免等扶持再就业的政策。增加对劳动力市场建设的投入,加快建设市、区、街道三级再就业服务网络。加强就业和再就业培训,提高劳动者技能。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认真落实“两个确保”,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合理确定“低保”标准和“低保”对象的补助水平,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搞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并轨。进一步抓好城镇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扩面征缴。妥善解决城镇困难群众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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