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蓟县旅游风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津价费[2003]126号)
蓟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提高盘山风景区名胜区门票价格的请示》(蓟价字(2002)56号)和《关于提高黄崖关长城风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蓟价字(2002)57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调整盘山、黄崖关长城门票价格。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盘山风景名胜区和黄崖关长城的门票价格由每券30元调整为35元,并以此为淡季门票价格(每年11月1日至转年2月28日)。旺季门票价格每券40元(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二、盘山风景名胜区和黄崖关长城门票价格的减免范围仍按照国家计委及市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
三、请盘山风景名胜区和黄崖关长城的管理单位到你局办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