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省道路
交通安全协会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
(豫计收费函[2003]35号 二00三年四月八日)
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
你会《关于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有关收费标准的请示》(豫交安协[2002]2号)、《关于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安装汽车防护装置收费标准的请示》(豫交安协[2003]1号)收悉。根据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印发〈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55号)和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
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文件规定,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省公安交通安全协会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信息咨询服务收费:解答交通安全政策、交通违章信息、交通事故处理咨询收费标准,按每人次不超过30元收取。
(二)代办服务费:
1、车辆检验代办服务费每车次收费不超过100元;驾驶证审验、丢失公告代办服务费每证次收费不超过50元;
2、交通器材、警用设备审批、保管、安装技术服务费。警灯警报器每套收费200元;其他警用器材每个(套)收费30元;
3、电子桩考仪安装、调试服务费每套次收费6000一12000元;
(三)驾驶技能及政策法规培训收费。
1、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员、机动车驾驶员教练员及其他公安车辆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性培训费,每人每天按50元收取;住宿费、资料费据实核收;
2、机动车驾驶员驾驶技能培训费。大货车驾驶技术培训每期收费不超过3000元,小车驾驶技术培训每期收费不超过2000元,摩托车驾驶技术培训每期收费不超过600元;大货增驾大客驾驶技术培训每期收费不超过800元,小车增驾大货驾驶技术培训每期收费不超过600元。
3、机动车驾驶员法规培训每人每天收费20元。
(四)机动车适应性检测费:全项检测,每人次收费40元;单项检测每项次收费5元,最高收费不超过40元。
(五)汽车防护装置代办费:10吨以下(含10吨)汽车、挂车后防护装置,每车收费500元;10吨以上汽车、挂车后防护装置,每车收费600元;长度2米以下(含2米)汽车、挂车侧面防护装置每车400元;长度2米以上汽车、挂车侧面防护装置每车500元。以上收费标准(包括装置价格、安装费、运输费、技术指导费)为最终收费标准,除此外不得向车主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