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关于兵团血站新增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关于兵团血站新增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新计价费[2003]500号 二00三年四月九日)
兵团卫生局:
你局《关于兵团血站申请新增项目收费的函》收悉,根据《血站基本标准实施细则》的要求,血站除了开展采供血业务之外,还应开展新生儿溶血病配血、协助开展治疗性单采及置换等业务。为了与医疗服务价格在项目名称、项目内涵、收费标准等方面保持一致,根据《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现将兵团血站新项目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1.血细胞分离单采1800元/次,每增加循环量100ml加收200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