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贯彻落实建设部省政府关于安全工作
通知组织开展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豫建[2003]26号)
各省辖市建委、公用事业局、规划局、园林局、市政局:
根据省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国办发明电[2003]3号文件精神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豫政办明电[2003]43号)和建设部《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建办质电[2003]6号)精神,我厅决定于4月11日组织开展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重点
(一)城市公用事业方面:
1、城市燃气,重点检查燃气管道、液化石油气储罐厂、供应站、燃气汽车加气站以及民用燃气的安全隐患问题;包括燃气安全管理法规和制度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非法经营液化气供应市场的查处和取缔情况,违章压占燃气管网设施、不合格或超期未检钢瓶、不合格燃气器具及伪劣产品的清理情况和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
2、城市客运交通,重点检查公交车辆、轮渡、场站等的状况,包括公交车站、码头、车辆场站的设备设施状况,司机疲劳驾驶情况及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等。
3、城市供水方面,重点检查水源地、取水口、供水管网明暗渠和水厂的安全运行及防范措施。
(二)旅游景点
重点检查公园、风景名胜区景点、游乐设施、城市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状况;包括景区内危险地段的安全防护措施,公园、游乐园各项游乐设施的运行状况,城市广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及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
(三)建筑施工方面
1、检查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检查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专项施工方案、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施工验收等是否完备,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责任人的签字手续等是否齐全有效。
3、检查企业开展预防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治理情况,包括治理方案和具体措施的现场落实情况。
二、检查内容
(一)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情况。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