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举办第十四届全国书市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做好举办第十四届全国书市工作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3]65号)


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区直各委、办、厅、局:
  经新闻出版总署同意,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的第十四届全国书市(以下简称“全国书市”),将于2003年9月16日至26日在桂林市桂林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为了做好举办全国书市的各项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全国书市的成功举办
  确定全国书市在桂林市举办,体现了国家有关部门对我区新闻出版事业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也是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具体行动。通过全国书市活动,对提高我区的知名度,推动我区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举办全国书市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参加部门多,接待任务重,为保证筹备工作的顺利进行,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第十四届全国书市组委会(以下简称“全国书市组委会”),全面负责全国书市的组织领导工作。各有关地级市人民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人员,使全国书市活动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第十四届全国书市总体方案》的要求,各负其责,通力合作,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全国书市的成功举办。
  二、认真做好分会场活动的组织工作
  全国书市除在桂林市桂林国际会展中心设主会场外,还在桂林、南宁、柳州、百色、北海等5市设分会场。分会场所在地的人民政府,要认真研究并组织好分会场的各项工作,要配合主会场活动的开展,扩大全国书市在我区的影响。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吸引与会者到分会场参观、购书、旅游;以积极、热情、诚恳的态度,为与会者提供周到细致的优质服务;维护好场馆秩序,做好交通、通信、防火、防盗等方面的工作。
  三、积极为全国书市期间开展的系列活动作好准备
  根据全国书市组委会的倡议,全国书市期间,将举办向“广西知识工程”和百色革命老区赠书等系列活动。活动所在地的有关部门,要先选定举行赠书仪式的地点,并做好会场布置及文字材料的准备工作。
  四、切实做好全国书市的宣传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