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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省专业技术人才测评中心有关经营服务性收费的复函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省专业技术人才测评中心
有关经营服务性收费的复函
(苏价费函[2003]35号 2003年4月3日)


省人事厅:
  你厅《关于审批人才测评收费许可证的函》(苏人函[2002]319号)悉。经研究,同意你厅下属的江苏省专业技术人才测评中心接受有关个人、团体、单位委托,开展人才测评、人才技术培训等服务工作时,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收取服务费。该中心应根据服务对象和要求在规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确定收费(具体项目、标准详见附表)。
  上述收费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应使用税务发票,收费标准执行情况接受省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函自2003年4月10日起执行。请接函后即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

  附件: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才测评中心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



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    说明
对个人服务测评     80元/人·项   人机对话
结构化面试       160元/人    包括面试专家费用、场地使用
                     费、综合分析、出具评价报告
                     等费用
中高层管理人员     260元/人    包括人机对话、结构化面试、无
                       领导综合评价小组讨论、公文
                      筐处理、角色扮演等
综合评价手段对单位服务 参照对个人项目 包括评价方案设计、专家费用等
 委托评价        协议收费
人力资源管理咨询    协议收费    包括职务分析、绩效考评、培训
                     需求分析、人员甄选等
人才评价技术培训    协议收费    包括专家授课费用、材料费、场
                     租费、设备使用费、广告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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