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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副组长:刘志勇 自治区安委会副主任、安监局局长
      邵善康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邓启群 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
      何丹  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甘霖  共青团广西区委副书记
      李格训 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
  成员: 郑兆安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叶建进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卢嘉林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第一秘书处处长
      黎洁英 自治区总工会劳动保护部副部长
      孟国治 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总编室主任
  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刘志勇(兼)
  副主任:陈福庆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四处处长
      雷雨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组成人员以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员为主,必要时抽调相关单位部分人员参加办公室工作。
  三、活动内容
  (一)自治区组织的宣传活动内容。
  1.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前夕,即2003年5月31日晚,自治区副主席杨道喜在广西电视台向全区发表动员讲话。具体工作由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落实。
  2.组织中央驻桂新闻单位及区直新闻单位组成记者团,深入到自治区、市(地)两级重大事故隐患现场报道各类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及整治效果。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做到报纸日日有报道,广播天天有声音,电视周周有画面。具体工作由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商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组织落实。
  3.组织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电视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拟在广西电视台设专栏播放整治成果系列记录片,每周播放一集,每集10~15分钟,从“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之日起定期播出。具体工作由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商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组织落实。
  4.2003年6月下旬举办一台全区性的以“实施《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为主题,以相声、小品、快板、朗诵、演讲、音乐、诗、画等曲艺节目为形式的比赛,优秀曲目进行电视转播。具体工作由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商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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