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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2003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3]67号)


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区在各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3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四月十一日

2003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继续组织开展好200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和提高安全文化水平,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在总结去年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通过继续开展全区性“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大力营造强化企业责任、强化基层地方政府责任、强化有关部门责任、强化安全监督执法部门责任的氛围,加大全民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的安全文化水平,为建立我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时间和组织机构
  (一)按国家统一规定,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实施《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
  (二)活动时间:2003年6月1日至30日。
  (三)组织机构:成立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冯祖华 自治区安委会副主任、经贸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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