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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纠风办2003年全省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狠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严肃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购销中给予和收受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对药品生产经营恶性竞争、药品价格虚高、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虚假药品广告等问题进行综合整治。全省县级以上政府、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所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都要对国家规定列入招标采购范围的药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禁止在医疗服务中索要和收受“红包”。积极推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继续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经营秩序,坚决纠正规避招标、违规操作等行为。
  三、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规范年”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及配套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都不准擅自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不准违规突击清欠,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深入开展农民反映强烈的建房、婚姻登记、计划生育、用水用电和农机监理等方面的乱收费及各种搭车收费的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取消“两工”政策,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上限控制标准,取消面向农民工的不合理收费。严格执行村级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全面实行涉农收费许可证制度,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以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经常性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涉农案件查处工作力度,对违反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重大案(事)件,除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外,必须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切实加强政风建设,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围绕建设“信用安徽”的目标,扎实推进政风建设。要切实抓好政风评议工作,以此作为检验政风建设成果、促进政风建设的有效手段。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和完善评议方法,建立有效的评议工作机制。继续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加大推行工作力度。围绕提高工作效能,方便群众、基层和企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一站式”综合服务机构,为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有重点地在经济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中,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活动。建立健全民主评议行风的工作制度,今年,要把在全省范围统一开展民主评议旅游行风活动作为重点,带动其他行业的行风评议,促进职业道德规范的完善和部门、行业风气的不断好转。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把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纳入部门和行业管理之中,坚持从领导机关做起,发挥领导机关表率作用,逐步形成条块紧密结合,纠、评、建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和抓机关促基层、抓行业带系统、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分级清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重点抓好与经济事务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与国务院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严格执行《安徽省行政审批监督管理规定》,加强对已取消的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防止管理脱节。逐步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规范的运行机制和严密的监督机制。按照责权统一原则,调整和理顺政府部门的职能定位,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公务员信用承诺制度。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同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和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结合起来,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需要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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