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节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对旅游节相关无形资产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旅游节会刊和项目册等宣传品的编印,以旅游节冠名的各种活动项目,使用旅游节指定的标识、标志,旅游节主赞助商、特约赞助商的确定,以旅游节名义发布的各类户外广告、媒体广告、刊物广告、赞助广告、宣传广告,以旅游节名义确定的各类商品和销售活动,均由旅游节组委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并实行委托代理等方式组织实施。非经批准和委托,任何单位不得以旅游节名义开展办会、活动组织、广告宣传和各类宣传品等的制作。凡纳入旅游节活动的各类项目,其活动项目域名权的注册登记(含标识、标志)和保护均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已经注册登记的活动项目(含标识、标志)未经组委会办公室核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使用。
十一、接待:
接待工作由组委会办公室接待组负责统一安排。国家省部级以上领导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接待;各部委领导分配到各厅局,由相关厅局单位负责全程接待陪同;周边国家、主要客源地国家及港、澳地区旅游官员,由自治区外办负责接待;国内外旅行商由组委会办公室接待组负责接待;新闻单位由组委会办公室宣传组、接待组负责接待。接待车队和导游服务人员从自治区旅游服务单位抽调。接待宾馆由组委会办公室指定公布。
十二、保卫:
旅游节保卫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负责组织统一安排和协调。在做好乌鲁木齐各项活动安全保卫工作外,对三条环游线路分别安排专人负责全程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与有关地区的衔接。
十三、交通
道路交通保障由自治区交通厅负责。自治区交通厅负责对三条环游线路的路况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确保道路畅通,安全警示设置齐全。同时,在旅游节期间,对参加旅游节的接待车辆给予免收高速公路和其它道路通行等项收费的礼遇。航空交通由新疆民航局负责保障对组委会接待邀请人员的订票,由新疆民航局负责协调有关航空公司,全部给予折扣优惠。铁路运输工作由乌鲁木齐铁路局负责提前安排好车辆储备,确保乘火车游客的正常订票。公路、民航、铁路要各自负责好旅游节的宣传工作,在所有车辆、航班、列车上安排播放和发送旅游节宣传资料。
十四、乌市市容市貌布置工作:
乌鲁木齐作为自治区的首府城市,要抓紧做好节庆期间市容市貌的美化工作,市区各旅游单位的卫生环境和主要街道、重要场所的卫生环境都要按要求做好工作,充分把新疆首府城市旅游节的气氛展示出来。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乌鲁木齐市要全力以赴做好各专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旅游节开幕式、参观活动等重大活动的顺利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