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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卫生厅关于提高住院病床收费标准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卫生厅
关于提高住院病床收费标准的通知
(桂价费字[2003]103号 2003年4月1日)


驻邕区直各医疗单位:
  鉴于在邕的区直各医院执行南宁市卫生局《关于配合做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的通知》(南卫办[2002]5号)文件,增加了成本支出。经研究,同意在邕的区直各医疗单位的住院病房床位费的收费标准,在现行规定收费标准基础上提高1元/床/天,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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