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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五、鼓励走校企联合道路,努力开辟新的生源渠道。允许面向企业在职职工招生,进行转岗、转业和晋级培训;鼓励各技工学校坚持市场机制导向,采取灵活办法和形式,实行“六个结合”:市场和计划相结合、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相结合、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低层次和高层次相结合、正规技校学历招生录取和实施劳动预备制相结合、定期招生和不定期招生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发挥技工学校教育和培训资源,为社会培养更多的技术工人。
  六、继续实施智力扶贫助学工程。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智力扶贫的决定,继续做好今年智力扶贫招生工作。对今年省财政资助的智力扶贫招生计划,省拟重点向15个欠发达市和省部属技校倾斜。欠发达地区劳动保障部门要主动与当地扶贫部门联系,深入调查,详细、准确地掌握今年贫困家庭子女的具体情况,在省智力扶贫招生计划下达后,由承担智力扶贫任务技校与对口市劳动保障部门、扶贫办联系,择优录取。对边远山区、矿区、林区、地质勘探、农垦、农场、渔区等地区和行业的贫困家庭子女,要鼓励其报读技校,并优先录取;珠江三角洲各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向当地政府申请资金,资助当地技校实施智力扶贫工程,招收对口扶贫市贫困家庭子女就读技校,把这项工程做大。实施智力扶贫工程过程中,各地要实行扶贫招生公示制度,并为入校贫困生选定好专业,为确保毕业生就业创造条件。
  七、全面实施劳动预备制培训。各级各类技校要按照国家关于全面实行劳动预备制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劳动预备制学员的招生工作。对城乡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结)业生和进城务工的外来劳动力,可以按一年学制,招收为劳动预备制学员进行培训,经一年培训后,按初级工标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发给初级工证书和劳动预备制培训结业证书。凡愿意继续学业的,可转为技校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办理技校生档案。
  八、继续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最大限度地让社会、群众和学生了解、认识技工教育。学校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互相配合,采用多种形式,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多类媒体,以学校、学生和家长为主要对象,开展广泛深入的技校招生宣传。要开辟农村宣传阵地,想方设法将有关信息传送到广大农村。
  九、加强技校的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目前全省技工学校在校生达22万,招生工作开始后人数还会增加,各学校要未雨绸缪,制定相应措施并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做好“三防”(防火、防盗、防毒)工作,要高度重视改善卫生条件,严防食物中毒或病毒传染等事件发生。要确保招生、教学、生活管理等环节的有机衔接,促进技校的全面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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