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制定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标准的通知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制定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标准的通知
(晋价房字[2003]107号 2003年4月16日)


各市(地)物价局、省建设厅:
  按照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标准制定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货物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每套300元;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每套600元。
  二、服务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每套300元。
  三、工程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每套300元;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的每套600元;标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每套800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