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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气象局关于切实做好2003年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的通知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气象局关于
切实做好2003年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的通知的通知
(渝办[2003]46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气象局《关于切实做好2003年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的通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四月十八日

关于切实做好2003年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的通知


  去冬今春以来,我市各地降雨量普遍偏少,春旱严重,给农村人畜饮水和生产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据市气象部门预测,我市今年4—5月份将出现强度较大的冰雹、大风等灾害性天气,7—8月份将出现较严重的盛夏伏旱。为了减少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各地要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防御风雹灾害,增加水源,缓解旱情。现将切实做好我市2003年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人工增雨防雹作业是防御干旱、减轻冰雹灾害的有效手段,在抗灾夺丰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级政府要将人工增雨防雹作业作为抗灾救灾、确保农业丰收的重要措施来抓;要立足抗大灾、战多灾的思想,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增加投入。农业、气象、水文、财政、通信、人武部等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人工增雨防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气象灾害损失。
  二、早做准备,适时作业
  各地要及早做好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人员、装备、信息、经费“四到位”。要加强对高炮、火箭发射装置的检修、保养和弹药的购置、运输、发放、储存、保管等工作,确保随时处于临战状态。各地人工降雨办公室要积极与民航、空军等有关单位保持密切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各级气象台(站)要认真做好冰雹、干旱、大风等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工作,密切注视天气的演变,为适时开展人工增雨防雹作业提供及时、准确的科学依据。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工降雨办公室要将本地区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的准备情况(包括炮点的名称、准确位置等)于2003年4月25日前报送市人工降雨办公室。
  三、强化管理,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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