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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03年度工作要点

  (四)充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优势和作用。积极探索代表与原选举单位、基层群众保持经常联系和接受监督的有效方式,并使之制度化。逐步建立代表能够经常性反映社情民意和对重要决策提出意见的机制。探索建立代表参与人大信访工作的制度,拓宽倾听和反映人民群众意见、要求的渠道。
  (五)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做好代表培训工作,组织代表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使广大代表牢固树立代表意识,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当好人大代表的责任感,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要采取多种形式,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继续办好《改革与市情》讲座。为代表举办的各类报告会和提供的各种资料,要增加信息量和针对性。
  (六)认真总结2003年市和区县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新形势下做好选举工作的经验,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加强调查研究,为明年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打下基础。
  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改进工作,努力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一)常委会要把加强思想建设放在重要位置。通过举办学习班、坚持学习中心组制度、举行报告会和务虚会、定期举办法制讲座或其他专题讲座、组织实际考察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领会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完整把握宪法、有关法律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了解和掌握经济、社会、科技等方面发展的新动态,从而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始终保持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持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好地把握全局,依法履行职责,推动人大工作新的发展。
  (二)坚持和依靠市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在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中积极贯彻和实现党的主张。配合市委开好人大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市委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努力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要围绕立法、监督工作,以及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本市改革发展稳定的有关课题,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和专题研究,重视调研成果的实际运用,使常委会工作建立在科学基础上。注意发挥社会智力资源在人大工作中的作用,探索建立常委会运用社会智力资源的网络,聘请有关专家为立法等工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四)进一步加强与区县人大的联系,上下结合开展立法、监督、调研和代表工作。分期分批组织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发挥市和区县人大工作例会的作用,及时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市人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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