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认真执行
立法法和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规定,进一步改进法规草案的审议工作,不断完善统一审议机制,充分发挥各委员会在审议法规草案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审议工作各个环节的衔接,强化对立法中难点问题、矛盾比较集中问题的协调、解决力度,提高常委会审议的质量与效率。
(六)加强法规培训工作。根据年度立法和执法监督工作任务,组织有关执法部门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其他方面人员进行培训,推动法律法规的实施。加强培训中心建设,拓宽培训领域,改进培训方法,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二、加强监督工作,注重监督实效,坚持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统一,推动法律法规实施和“一府两院”工作
(一)把加强监督工作作为常委会工作的重要着力点。今年,常委会将重点开展对促进科技进步与科技创新有关法律法规的检查监督,听取和审议上述执法检查工作的汇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方面抓紧解决,以促进科教兴市战略的实施。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也要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围绕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或工作调研。
(二)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第三季度举行常委会扩大会议,邀请全体市人大代表和在沪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听取市政府半年工作报告和计划、预算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对市政府工作进行评议。扩大会议召开前,要列出专题,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或调研。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要协助常委会加强对经济运行、社会事业发展等情况的经常性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选择本市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题报告。今年常委会、主任会议将围绕科教兴市战略实施、城市规划调整、建立公共财政框架、上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完善社保体系建设、“三医”联动改革、住房公积金征缴管理使用、重大建设项目效果、政府促进就业、归侨侨眷权益保护、“两院”公正司法等重大问题,有计划、有重点地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题报告。对有关重大事项的审议,必要时可以作出决议、决定。继续开展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跟踪监督。
(四)加强对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在依法做好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和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任免工作的同时,继续开展述职评议工作,把人事任免权与监督权结合起来。今年拟对两名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述职评议。通过评议,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和公仆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