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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关于加强协作共同做好银行划缴税款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
关于加强协作共同做好银行划缴税款工作的通知
(冀国税发[2003]65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工商银行省行营业部、各二级分行、农业银行各市分行、省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各分行(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关于多元化电子申报缴税的有关规定,2002年以来,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与各有关银行紧密协作,密切配合,先后在唐山、保定、沧州、邢台、廊坊等市的全部县区或部分县区开展了以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小规模企业类纳税人电话申报、个体定额户简易申报,银行划缴税款的多元化电子报税改革,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为了进一步落实《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实施多元化申报纳税改革的意见》(冀国税发[2002]167号)文件精神,继续加大与各银行间的合作力度,努力提高银行划缴税款的效率和质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部门合作,统筹安排多元化报税工作
  为了提高多元化报税的工作效率,降低税银双方的运行成本,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作环节,优化相关操作软件的运行环境,省国税局和各银行省分行对多元化申报、银行划缴税款工作进行统筹规划,明确税银双方有关单位的职责如下:
  (一)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的多元化报税平台,以市局为单位建立并与银行各市分行进行联网传递报缴税款数据。
  (二)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负责向各银行的省分行提供多元化报税银行划缴税款的业务需求和多元化报税银行端的接口标准。各银行的省级分行负责按照省国税局提供的业务需求和软件接口标准统一开发数据传递和划缴税款软件,并分发银行各市行使用。
  (三)各市国税局与银行各市分行主要负责建立多元化报税的具体合作关系,签定合作协议,各市为不同的县(市、区)国税局指定一主办行开立“待报解财政款项”账户,建立税银网络,共同谋划多元化报税工作,对所属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及时解决多元化报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各县(市)区国税局和相应的支行主要任务是按照各市多元化报税工作的统一部署,共同组织好多元化报税的宣传辅导、组织纳税人开立账户、履行各项审批手续、签定授权书、进行对账等具体工作。
  二、关于纳税人缴税账户的开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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