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新长铁路旅客货物运输价格的批复
(苏价服[2003]119号 2003年4月15日)
新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确定新长铁路旅客、货物运输基本价格及运杂费标准的请示》(新长铁运[2003]21号)收悉。为充分发挥新长铁路的作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经研究,对新长铁路旅客、货物运输价格批复如下:
一、普通货物(含集装箱)基本运价为0.16元/吨公里;零担(普通货物)为0.004元/10千克公里。货物运输基本运价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市场情况上下浮动20%。起码计费里程为50公里。自备车辆为0.40元/轴公里。
超限货物、限速货物、危险货物等运费,在本批复的基本运价基础上,按《
铁路货物运价规则》规定的加价率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货物运输杂费收费标准,按《
铁路货物运价规则》执行,允许上下浮动10%。
二、旅客运价,执行国铁公布的运价费率,可根据实际情况,上下浮动20%。行包及杂项费用按《铁路旅客运价规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