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
做好2003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冀计法规[2003]398号)
各市计委,委属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03年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冀法宣领[2003]1号)、《河北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2003年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安排意见》(冀法宣领[2003]2号)、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以冀法宣办[2003]3号文件转发的《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知》精神,为了深入推进《河北省计划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的贯彻实施,现就做好2003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当前,全省上下正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省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各项任务团结奋斗。要求我们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充分调动全省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同心同德地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此,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积极推进依法治省的要求,切实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保证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各级发展计划部门更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结合自身业务要求,认真抓好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主要任务
今年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四五”普法工作总体目标要求,学习、普及以
宪法为核心的基本法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经济管理的法律、法规。着重学习和掌握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1、邓小平法制理论与依法治国理论;
2、
宪法原则、国家机构与立法体制;
3、行政法律制度;
4、民事法律制度中的
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基本知识,刑事法律制度中的职务犯罪,商事及经济法律制度中的
公司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资源保护法基本知识,国际经济法基本知识中有关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