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1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11日)宣布失效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下达2003年全市
社会保险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杭政函[2003]4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我市社会保险事业和经济的全面发展,确保社会稳定,根据省政府及省劳动保障厅提出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全市2003年社会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巩固和完善基金征缴制度,增强基金支付能力
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是加快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今年是我市提出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的第二年,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统一思想,认真抓好《
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杭政(2002)4号)精神的贯彻落实;要加强养老保险的政策宣传,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加大扩面力度,积极动员辖区内的各类企业和从业人员参保,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全市养老保险全覆盖的目标。今年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人数要净增6万人。
各统筹地区要积极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征缴办法,依照《
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尽快实行由地方税务部门对企业按工资总额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办法;要强化基金征缴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确保全市全年基金征缴达到36.66亿元;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养老保险投入,建立起多渠道基金筹措机制;要按照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部分40%做实的目标,制定管理办法,筹集做实资金,逐步做实个人帐户。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力争比上年有所提高。各级政府和各有关责任部门要落实责任,加强协作配合,确保今年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