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典型肺炎预防和控制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交通局、厅直各单位、厅重点办: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非典型肺炎病人治疗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及
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省交通厅党组于2003年4月22日召开紧急会议,传达学习通知精神,通报当前疫情,同时要求全省交通系统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防治非典型肺炎斗争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做好防大疫、抗反复的准备,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交通部的部署和要求,全力以赴地抓紧做好各方面的工作,打好预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这场硬仗,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照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全省交通系统预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党委、各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建立运转高效的指挥系统和快速灵活的反应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领导班子中要有一人专门抓,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厅防控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好全系统的疫情预防和控制工作,各部门、各单位防控领导组要认真做好应急预案的制定、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按照“沉着应对,措施果断,依靠科学,有效防治,加强合作,完善机制”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到对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千方百计尽快控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省厅印发的《山西省交通厅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预案》(晋交办字[2003]139号),认真组织实施,同时,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是抓好道路运输环节的疫情防治工作。每个汽车站都要设置留验站;每个汽车站、每部客车要定期消毒,配备体温计、口罩等必要的防护用具,并认真做好来往旅客登记。
2是抓好公路施工工地的疫情防治工作。各重点工程项目单位都要建立疫情防治体系,设立留验室,做好公共场所的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阻断非典型肺炎病源传播途径,确保全体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疫病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