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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防城港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
广西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防城港市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
(桂价格字[2003]126号 2003年4月25日)
防城港市物价局:
报来《关于我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有关加强和规范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工作的规定精神,经研究,同意将《关于防城港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收费的批复》(桂价格字[2002]43号)规定的检测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请你局继续做好检测收费的监控工作,督促检测站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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