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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关于认真抓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吉林省关于认真抓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吉建办字[2003]10号)


各市(州)建委(局)、规划局、公用局、房产局、园林局及有关部门:
  最近一个时期我国部分地区发生非典型肺炎疫情后,党中央、国务院对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高度重视。4月13日,国务院召开全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会议。省政府对进一步做好我省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做出部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工作机制,落实防范措施,全面加强预防控制工作,严密防御非典型肺炎病例的传入,坚决控制在我省的传播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省政府要求,为切实做好全省建设系统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把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当成当前的大事抓紧抓好
  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全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传达贯彻,全面抓好防治工作的落实。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当成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各级都要成立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全责。领导班子要有专人抓,并经常深入重点部位检查指导,积极主动做好防治工作。各单位都要建立非典型肺炎疫情报知信息组织,发现疫情,迅速上报省厅和当地主管部门。省厅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电话:8922565。
  二、做好重点部位的卫生防疫工作
  全系统要重点加强对人民群众聚集的地方和场所的卫生防疫工作,特别要对公交车、出租车、游船、风景名胜区旅游场所及建筑工地、施工企业职工生活区,外来打工生活区等重点部位,要采取经常消毒,通风换气,加强保洁和监控等措施,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要采取一切有效方法,切实做好疫情监测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各单位要保持高度警觉,不可掉以轻心,千方百计做好预防控制工作。
  三、加强非典型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当地卫生部门加强合作,切实做好对建设系统广大职工非典型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既要向广大职工讲清非典型肺炎的危害性,使大家都高度重视防治工作,又要让广大职工了解掌握非典型肺炎的防治措施。人人做好卫生防疫,及时解疑解惑,消除恐惧心理,保持清醒的头脑,防止某些境外舆论混淆视听。警惕他人借机散布谣言,制造混乱,维护社会稳定,保持正常的生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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