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江苏省邮政局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江苏省
邮政局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3]159号 2003年4月24日)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335号)精神,现对我省邮政避所属企业2002年度收取和拨付“收支差额”的计税处理以及2003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江苏省邮政局2002年度向南京市邮政局等邮政企业收取的“收支差额”(详见附件),准予其所属邮政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江苏省邮政局2002年度向南京市邮政局行商企业收取的“收支差额”,准予其所属邮政企业用于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后盈余部分,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