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发布日期:2008年9月25日 实施日期:2008年9月25日)宣布失效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武陵源核心景区
环保车收费与大门票价格合并试运行的通知
(湘价函[2003]36号 2003年4月14日)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核定武陵源核心景区环保车正式票价的函》(张政函(2003)46号)收悉。武陵源核心景区环保车试营运以来,在减少景区大气和噪音污染,保护景区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维护景区良好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独立售票、一天一票、分段计价”的运行方式使游客增加多达十几次的验票,给旅游黄金周期间游客带来不便。为切实维护武陵源核心景区旅游秩序,确保广大游客的安全和便利,经研究,同意你市提出的环保车收费与大门票价格合并的试运行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环保车按山上线、山下线分段计价售票的办法,将环保车与大门票合并,试行“两种票价、两票一卡、统一售票、统一验卡、统一时限、分开核算”的运行方式。
二、环保车与大门票合并后的价格为每人卡(一卡两天内多次进山有效)158元,其具体构成为:环保车票价50元,其中:运行成本47元,武陵源区政府、张家界森林公园管理处售票手续费各1元,价格调节基金1元;大门票价格仍维持108元不变,其中IC卡成本费用恢复到每卡8元,专项用于“一卡办”购卡、运行维护、管理等费用,票价内其他构成维持原规定不变。
三、环保车与大门票价格合并后,环保车经营单位应确保服务质量。环保车运行起始、间隔时间及停靠点应与武陵源区政府、张家界森林公园管理处及各景点经营单位达成一致后报我局备案,确保正点运行、各站停靠、方便游客。
四、按照《
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规定,你市应通知经营单位及时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有关手续,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布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及价格,并认真做好价格变化后的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游客的监督和物价部门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