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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交通厅信访工作中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山西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交通厅
信访工作中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各市(地)交通局、厅直各单位:
  为了加强全省交通系统信访工作中非典型肺炎的防控工作,省厅制定了《山西省交通厅信访工作中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山西省交通厅信访工作中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切实加强对全省交通系统非典型肺炎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防止上访人员传播非典型肺炎的可能性,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及省委、省政府和交通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省交通系统信访工作的实际,制定如下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预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1、加强非典型肺炎防控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和形象,也关系到交通建设及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大局,是当前各项工作的头等大事。全省交通系统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中的非典型肺炎防控工作。充分认识非典型肺炎防控工作的严竣形势及做好此项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和艰巨性。
  2、要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中非典型肺炎防控工作的领导,要把信访工作中非典型性肺炎的防控工作作为全省交通系统防控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各市(地)交通主管部门、厅直各单位、运输企业、车船客运站、高速公路公司的应急处理指挥机构,要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中非典防控工作的领导。
  3、要及时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交通部有关通知精神,做好信访工作中的防控工作,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做好预防工作。
  二、明确责任,认真落实
  1、各单位信访工作人员应加强日常检查,做好每日的清洁卫生、通风及消毒工作。
  2、各单位要为信访工作人员储备应急防治药品、用具及消毒药品。
  3、加强对信访工作人员非典型肺炎防控工作的宣传教育,普及防控知识,宣传防控工作先进经验,开展防控工作。
  4、各单位要加大信访工作力度,把上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加强对上访人员宣传教育工作,对本地区、本部门上访人员进行排查,尽量防止越级上访,尤其是到太原、北京上访。
  三、科学处置,强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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