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严格控制农民工返乡工作的紧急通知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严格控制农民工返乡工作的紧急通知
(穗建筑[2003]118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紧急通知精神,从防治“非典”工作大局出发,严格控制农民工返乡,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抗击“非典”期间,特别是“五一”假期期间,要组织安排好农民工就地工作,就地学习,就地休息,尽量做到不进不出,严格控制农民工返乡。个别确实需要返乡的,要对其先进行健康检查,报市经协办(电话: 83328388)征得其原籍地有关部门或其政府驻穗办同意后,统一安排返乡。并报市建委和“非典办”备案。
  二、各单位要将农民工作为特殊人群进行管理。不得与非典型肺炎或疑似病例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不得采取放长假、回乡医治等方式将患者推向社会;不得大范围疏散农民工。要检查落实防治方案,确保“五一”期间不停工、不停产,做好农民工的流动管理。一旦发现非典型肺炎患者或疑似病例,要立即报告医疗部门,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
  三、加强信息报告制度。从5月2日开始,每天下午4时前,将农民工进出和流动情况通过互联网(地址:http://www.gzcc.gov.cn)和传真(传真号码:83124918,83189267)报告广州市建委。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