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关于自治区
人民医院新增医疗服务价格的批复
(新计价费[2003]621号 二00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自治区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深部热疗收费标准的请示》(新区医计财字(2003)02号)和《关于申请新增胜疗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新区医计财字[2003]0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新增医疗项目按下列标准执行;
1.深部热疗(包括超声或电磁波等热疗)320元/次;
2.尿一本周氏蛋白定性检查(免疫电泳法)220元/项;
3.血清5′核苷酸梅测定15元/项;
4.免疫固定电泳200元/项;
5.血清光抑素(GystainC)测定30元/项;
6.抗血清角蛋白抗体(抗AKA)50元/项;
7.动态脑电图
(1)24小时脑电视频监视 120元/小时
(2)脑电HOLter 800元/次
8.脑电图录像监视15元/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