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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全省2003年度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考核换证工作的通知

  对换证考核一次培训人数在30人(或与新任考评员培训考核合并计算一次在60人)以上,省厅鉴定中心可委托市、州或有关主管部门、行业、企业,按省厅鉴定中心确定的时间,分职业(工种),对申请换证的考评员在当地进行培训考核,届时,省厅鉴定中心将派人参加考核工作。对于一次培训人数不足30人的,省厅将统筹安排换证培训考核。
  换证培训考核一般安排一天时间,主要内容是学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政策、规定,分析当前鉴定考评工作主要经验和问题,座谈总结自己考评工作的情况和体会。
  三、几点要求
  (一)为统一标准、保证质量,美容师、美发师、中式烹调师、保健按摩师、汽车修理工、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前厅服务员等职业的考评员(包括新任和原任)培训考核换证工作,由省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直接组织。省厅拟定于7月下旬举办上述8个职业考评员的培训,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请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主管部门、单位于今年6月30日前将上述职业参加培训、考核、换证人员情况报省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各市、州劳动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行业要按照考评员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管理和考核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在培训考核换证工作中,要加强组织,严格考核,促使考评员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技能鉴定理论水平。
  (三)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要加强对考评人员的管理,对于考核合格的考评人员,应与之续签聘用协议;没有签定聘用协议的考评人员,今后各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不得再委派其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
  (四)考评员换证考核工作是规范考评员行为、提高其考评水平的重要措施,对应参加而未参加本年度培训考核换证的,今后不得安排考评工作。省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正在建立考评员管理数据库,对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考评员,将纳入数据库管理,并将数据库资源与各市州劳动保障局共享。
  附件:1、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核准表(略)
  2、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新任考评员资格申报表(略)
  3、湖南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复审登记表(略)
  4、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任期届满考核换证人员情况表(略)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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