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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关于申请汽车进口配额截止时间的通知

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
关于申请汽车进口配额截止时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汽车进口配额的分配工作,根据国家机电办的有关规定和我市实际情况,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需要申请汽车进口配额的企业向重庆市汽车商业协会提出申请,并附上与企业必须具备的四项基本条件(附件1)相关的证明材料。企业申请的截止时间为3月18日。
  二、重庆市外经贸委委托重庆市汽车商业协会负责初审“申请汽车进口配额的企业必须具备的四项基本条件”。市外经贸委公示经初审符合四项基本条件的企业名单(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三、经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于3月21日前向市外经贸委提出所需车种、数量的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附件2):市外经贸委按有关规定对企业申报的情况进行审查、评分(附件3)和分配。
  四、申请汽车进口配额的执行、检查与处罚。
  1、按照有关规定,外经贸部配额主管机构将联合纪律监察部门组成专门检查组对汽车进口配额分配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在分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所属企业有倒卖汽车进口配额行为不报告的,将削减其汽车进口配额量,或全部取消其汽车进口配额量。
  2、一旦发现企业有弄虚作假行为(提供假资格条件证明、虚假品牌代理授权证明、提供虚假销售发票、虚假维修能力证明等)的,将依法取消其参加本次分配配额的资格,或注销进口许可证,直至取消今后参与进口汽车指标的分配资格。
  3、配额管理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特此通知。
  附件1:申请汽车进口配额的企业必须具备的四项基本条件。
  附件2:企业向市外经贸委申请汽车进口配额时应提交的材料。
  附件3:考核经营进口汽车企业的主要评分。

                        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
                         二00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申请汽车进口配额的企业必须具备的四项基本条件

  1、申请进口企业在近三年没有套汇、逃汇、骗取出口退税、走私、逃税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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