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交通管理部门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寓管理于服务,在采取或实施管理措施、行政行为时,要充分考虑到群众利益。市政市容主管部门要督促从事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道铺设、抢修作业等企业和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市政公用行业服务性关键岗位服务规范》,努力提供优质服务。
(五)开展广泛深入宣传。
1、紧紧依托社会,建立起以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和政府教育部门为主导的宣传教育机制,将交通法制宣传教育作为2003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重点和公益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纳入各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考核。
2、进一步抓好社区(安全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丰富社区交通安全宣传及管理工作内容,使社区宣传工作成为我市今年实施畅通工程的一大亮点。在各区进行试点,年内有1?3以上社区建设成为交通安全社区。努力通过社区这一阵地,增强群众的文明交通意识。
3、按照不同群体开展重点宣传。对专业运输单位、专职驾驶员和非专职驾驶员以及外来人口、学生等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和管理方式,提高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实效性。
4、继续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再掀畅通工程宣传高潮。充分发挥驾驶员安全教育网络的作用,丰富宣传教育内容,逐步实现运用计算机对驾驶员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
5、以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员为对象,开展一次以“文明遵章,保护自我”为主题的交通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力求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富有成效,再掀市政府第160号令的宣传高潮。
六、实施步骤
(一)实施阶段。3月底前,各区、县(市)完成动员、部署和准备工作,确定今年创建和申报的等级和具体工作方案,并于4月10日前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4月至10月,各地针对实际,全面开展实施工作,努力实现预定工作目标。
(二)评价阶段。11月初开始,各县(市)进行自评,市公安局、市建委对所辖县(市)进行初评;11月下旬开始,省畅通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在各地自(初)评的基础上,对我市进行评价;12月初,公安部、建设部对我市以及新升二等以上管理水平的县(市)进行复评。
(三)表彰阶段。2004年初,根据部、省的评价结果,对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
五县(市)应根据本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