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郑州市黄河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郑州市
黄河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豫计收费函[2003]42号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郑州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规范黄河风景名区门票价格的请示》(郑价金[2003]6号)收悉。近年来,郑州市黄河风景名胜区先后投入2300万元兴建了炎黄广场、牌楼广场、生态林、停车场,增加了“旧窑新居”、“黄河民俗风情院”等新的旅游项目,并对景区道路进行改造和绿化,改善了旅游环境,被国家旅游局评为4A级旅游景区。目前,经批准,原黄河游览区已更名为郑州市黄河风景名胜区。为支持景区建设,促进河南旅游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计委《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我省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的总体水平,经研究,对景区门票价格及相关收费批复如下:
  一、门票价格为每张25元,景区内景点不得另外设点收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