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住宅与房地产类培训的主要内容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广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广东省房地产评估条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以及加入世贸组织有关的法律知识。
上述内容,如果在2002年度已经进行过普法宣传教育的,今年可以不重复。各地要根据不同的普法对象,做好有关内容的安排。
二、工作计划安排
(一)今年全省建设系统普法工作应集中安排在5月至9月进行。省建设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省直建设类企事业单位的普法工作的具体计划由省建设厅“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部署;各市建设系统有关部门要根据以上时间安排,部署好本地区的普法工作计划,尽可能在第三季度前完成普法学习的工作任务,努力做到按规定应参加普法的人员全部要参加普法学习,学法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其中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20个学时。
(二)省建设厅拟于今年第二季度召开一次全省建设系统法制工作座谈会,会议将总结两年来的普法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四五”普法后三年的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今年下半年省建设厅将举办一期地级以上市建设系统有关管理部门局长(主任)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学习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今年12月份,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好200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重点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建设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