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计委关于公布我省第一批
消毒药剂和口罩最高零售限价的通知
(云计电[2003]12号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各地、州、市计委,省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
云南省计委关于对防治“非典”医药用品及相关商品价格实行限价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传真电报)要求,在对我省主要消毒药剂生产企业调查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将我省主要消毒药剂和口罩最高零售限价公布如下:
一、我省第一批列入限价管理的消毒药剂品种和最高限价详见附表。
二、凡在我省销售的普通纱布口罩每个零售价格最高不得超过2.00元;12层纱布口罩,每个零售价最高不得超过5.5元;16层纱布口罩,每个零售价最高不超过6.5元。
三、以上价格为省定最高零售限价,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在不超过省定最高零售价格前提下,核定当地最高零售价格。
四、上述价格自2003年4月26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