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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要求提高营业税起征点问题的批复(浙地税函[2003]190号)[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
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年9月5日 实施日期:2007年9月5日)宣布失效或废止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要求提高营业税起征点问题的批复
(浙地税函[2003]190号 2003年5月7日)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要求提高营业税起征点的请示》(杭地税一[2003]12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市区(包括萧山区、余杭区)提高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即月营业额提高至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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